关于调整投资者适当性匹配管理规则的提示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日期:2023-04-23 09:29:44 点击数:0

尊敬的投资者:

您好!

中国证监会【第204号令】《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自2023年2月28日起施行,根据相关规定,华林证券相应调整适当性匹配管理规则,仅接受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不低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的投资者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

此前已开通交易权限或服务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继续保留原限或服务,同时请知悉我公司适当性匹配管理相关调整事项。请您持续关注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您所购买的产品/接受的服务风险等级的匹配情况,并在您风险承受能力发生变化后及时、主动向我司申请关闭或中止与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不匹配的交易权限或服务。后续我公司将根据《办法》规定,持续跟踪了解投资者的适当性情况,并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向普通投资者提供的交易服务的风险等级应当与投资者分类结果相匹配。证券公司认为投资者参与相关交易不适当,或者无法判断是否适当的,应当拒绝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十五条 证券公司应当持续跟踪了解投资者相关账户的使用情况,履行账户使用实名制、适当性管理、资金监控、异常交易管理等职责,建立监测、核查机制,核实投资者账户使用是否实名、适当性是否匹配、资金划转与交易行为是否正常。

证券公司发现投资者存在非实名使用账户、不适合继续参与相关交易、资金使用与交易行为异常等情况的,或者拒绝配合证券公司工作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必要时根据相关规定及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限制、暂停、终止提供证券交易服务,并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原文链接:

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53/c6987676/content.shtml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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