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出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和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功能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日期:2019-11-21 08:51:12 点击数:0

尊敬的投资者:

         为进一步优化股票期权交易机制,降低期权交易成本,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191118日推出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和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功能。我公司已完成相关的业务和技术准备,定于20191121日(周四)起为客户提供上述服务。

一、组合策略业务

组合策略业务是指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持仓,通过期权经营机构向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请构建或解除组合策略,实现保证金的减免。

1、上交所及我公司收取的组合策略保证金标准如下所示:

保证金收取方式

组合自动解除时间

保证金上浮时间

策略名称

交易所

华林证券

交易所

华林证券

认购牛市价差策略

+30/单位组合

E-2日终

E-4日终

认沽熊市价差策略

认沽牛市价差策略

行权价之差×合约乘数

+20%/单位组合

认购熊市价差策略

跨式空头

Max(认购期权开仓保证金,认沽期权开仓保证金)+保证金较低方合约的前结算价×合约乘数*

+20%/单位组合

E日终

E-2日终

宽跨式空头

*注:若认购和认沽期权开仓/维持保证金相等,则上述公式中较低方结算价取认购和认购结算价中的较大值

 

根据指引规定,我公司向客户收取的组合策略保证金,不得低于上交所标准。

1 对于认购牛市价差策略和认沽熊市价差策略,每单位组合在上交所保证金的基础上加收30元保证金;E-4日日终清算后(注:E日为合约到期日)按照组合解除后成分合约我公司标准收取维持保证金保证金。E-2日日终上交所对组合持仓进行自动解除,并对组合成分持仓收取维持保证金。​ 

   2)对于认购熊市价差策略和认沽牛市价差策略,每单位组合在上交所组合标准保证金的基础上浮20%收取保证金。E-4日日终清算后按照组合解除后成分合约我公司标准收取维持保证金。E-2日日终上交所对组合持仓进行自动解除,并对组合成分持仓收取维持保证金。

   3)跨式空头策略和宽跨式空头策略组合保证金,每单位组合在上交所组合标准保证金的基础上浮20%收取保证金。E-2日日终起按照组合解除后成分合约我公司标准收取维持保证金。E日日终上交所对组合持仓进行自动解除,并对组合成分持仓收取维持保证金。

 

上交所对组合策略进行自动解除的情形如下:

(一)认购牛市价差策略、认购熊市价差策略、认沽牛市价差策略、认沽熊市价差策略于其成分合约到期日前第二个交易日日终自动解除;

(二)跨式空头策略、宽跨式空头策略于其成分合约到期日日终自动解除。组合策略自动解除后,成分合约参加每日日终的持仓自动对冲,并按照对冲后的持仓情况收取相应的维持保证金。自动解除后,当月到期合约不得再用于构建组合策略。

 

因风险控制需要,我公司自上交所自动解除组合前2个交易日起,提前按照解除组合后应收保证金水平收取维持保证金,计算保证金风险度,并以此为基础对客户进行风险通知和风险处置。发现保证金不足触发强行平仓时,将按照“非组合义务仓——组合策略——非组合权利仓”顺序进行。

 

2、对于组合策略的构建与解除,上交所做出如下规定:

投资者可以在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15将其同一个衍生品合约账户内的相关合约构建组合策略。构建成功后,实现保证金减免,可用资金增加。备兑开仓合约不得用于构建组合策略。

  投资者可以在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15对其已构建的组合策略提出解除组合策略指令。解除成功后,保证金恢复按成分合约单腿方式收取,可用资金减少。当日构建的组合策略当日可以解除。投资者在申请解除时,必须有足够的按单一成分合约计算的保证金,才能解除成功。

  投资者频繁构建和解除组合策略,影响期权交易秩序的,上交所将作为异常交易行为予以监控,并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二、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功能

  行权指令合并申报(或称组合行权)是指在行权日,同时持有相同标的证券的当日到期认购和认沽期权权利仓的投资者,可通过提交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委托,实现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的同步行权,节约用于行权的资金或标的证券占用量。

行权指令合并申报时间为行权日(收盘后)15:00-15:30。每一单位数量的行权指令包括同一标的的当日到期认购和认沽期权权利仓各一张,认购和认沽的合约单位必须相同,认沽期权行权价需高于认购期权。

可多次提交行权指令合并申报,累计申报的行权数量不应超过其持有的权利仓净头寸。净头寸以当日到期组合策略解除后的净头寸为准。若某次申报数量超过当前可用的行权额度,则该笔申报全部无效。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可以撤销,撤销申报时间为行权日15:0015:30

 

随着业务的开展,我公司将根据市场及客户风险情况调整风险控制措施,以公示为准。

 

我公司汇点版电脑客户端已支持以上业务和功能,需升级至5.2.1.4版本及以上版本,请投资者注意升级。

期权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请参与了解期权相关业务交易规则及风险,审慎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及投资目标等相匹配的产品及服务。

  特此通知。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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