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提示公告
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提示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工作衔接,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沪深交易所及北交所对相应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办法》施行后,不再符合本所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仅可以选择卖出或者继续持有新《办法》施行前买入的债券。敬请广大投资者阅读交易所公告完整内容。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详情见上海、深圳、北京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bond/trading/currency/c/c_20231020_5727818.shtml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bond/bonds/supervision/t20231020_604213.html
https://www.bse.cn/jyglzq_list/200019247.html
以上提示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如有疑问,可咨询开户营业部或400188388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